本帖最后由 咸魚網小編 于 15-11-20 10:22 編輯
日前,咸陽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、咸陽市國家稅務局、咸陽市地方稅務局等17個部門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并發(fā)文,將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當事人通過嚴厲措施進行聯合懲戒。不僅會阻止其出境,甚至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。 偷稅漏稅50萬元或以上視為重大 依據該備忘錄,聯合懲戒對象為稅務機關根據《國家稅務機關總局關于<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(試行)的公告>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當事人。據咸陽市國稅局工作人員介紹,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標準為:偷稅漏稅額度達到50萬元及以,或者偷稅漏稅未達到50萬元,但違法情節(jié)嚴重、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。
相關懲戒措施包括將納稅信用級別直接判定為D級、阻止出境、限制擔任相關職務、禁止部分高消費、向社會公示、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、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、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持等18條。
納入被執(zhí)行人名單 禁止高消費行為 納稅級別判定為D級的,將列入重點監(jiān)控對象,發(fā)現稅收違法行為的,不得適用規(guī)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。D級評價將保留2年,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為A級。在出境前須結清應納稅款、滯納金或提供納稅擔保,否則稅務機關可通知出入境管理機構阻止其出境。同時,如果被納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,將禁止乘坐飛機、列車軟臥和動車等高消費行為。
稅務機關將通過政府信用信息公示系統,向社會公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,并在門戶網站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的同時,還將通過新聞網站向社會公布。因稅收違法行為,觸犯刑法的,被判處刑罰而執(zhí)行期滿未逾五年當事人,將限制其擔任企業(yè)法人、董事、監(jiān)事及經理。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,也將作為金融機構個人征信及融資授信的參考。
繳清稅款、滯納金等 解除懲戒 此外,對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當事人,將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;直接出入境檢驗檢疫信用D級,實行限制性管理措施;在一定時期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;禁止適用海關認證企業(yè)管理;限制證券期貨市場及保險市場部分經營行為;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持;限制企業(yè)債券發(fā)行;限制進口關稅配額分配等。
按照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(試行)》的規(guī)定,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滿2年的,從稅務機關公布欄中撤出,相關失信記錄在后臺予以保存。當事人繳清稅款、滯納金和罰款的,稅務機關通知有關部門后,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(guī)和有關規(guī)定解除懲戒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