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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10-28 09:46 上傳
10月26日下午,華商報記者從咸陽市物價局了解到,今冬咸陽供暖價格暫未調(diào)整,依然執(zhí)行2011年標準,居民用熱價格每月每平方米5.40元,非居民用熱價格為每月每平方米8.60元。
低保家庭用熱
每月每平方米4.7元
近日,咸陽各大小區(qū)貼出通知,開始征收2015年至2016年采暖季熱費,部分市民對于供熱價格較為關心。對此,華商報記者從咸陽市物價局了解到,今冬供暖熱費與往年持平。
居民用熱價格方面,燃煤鍋爐集中供熱到戶價格按建筑面積收費,供熱價格為每月每平方米5.40元。抄表到戶的最終用戶按兩部制收費標準,基本熱價:5.40×30%=1.62元/平方米月;計量熱價:31.75元/吉焦(0.114元/kwh)。用戶最終熱費=基本熱價×建筑面積+計量熱價×用熱量。
非居民用熱價格方面,燃煤鍋爐集中供熱價格按建筑面積收費為每月每平方米8.60元。抄表到戶的最終用戶按兩部制收費標準,基本熱價:8.60×30%=2.58元/平方米月;計量熱價:50.57元/吉焦(0.182元/kwh)。用戶最終熱費=基本熱價×建筑面積+計量熱價×用熱量。
同時,低保家庭供熱價格依然執(zhí)行每月每平方米4.70元。非采暖期用熱價格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商確定。
連續(xù)3天均溫低于5℃
將適時啟動供熱
據(jù)了解,咸陽目前將現(xiàn)行的三類熱價即居民類用熱、行政事業(yè)類用熱、經(jīng)營服務類用熱價格簡化為兩類價格,即居民用熱和非居民用熱價格。行政事業(yè)類用熱、經(jīng)營服務類用熱合并為非居民用熱。按照省物價局的有關規(guī)定,各類學校、幼兒園和養(yǎng)老院等社會福利場所執(zhí)行居民類用熱價格。
咸陽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,目前還未接到有關供暖價格調(diào)整的通知,供暖價格仍按往年執(zhí)行,如果供熱價格有調(diào)整,將及時公布。
對于市民關心的供暖時間,根據(jù)以往供暖時間,咸陽實行彈性供熱機制,連續(xù)3天均溫低于5℃,會適時啟動集中供熱(氣象學上通常用一天2時、8時、14時、20時4個時刻的氣溫相加后平均作為一天的平均氣溫)。
華商記者 汪明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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