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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房落戶所需材料(市外落戶)
1、申請人身份證,戶口本,原件以及復印件。(有共同買受人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)
2、房產證或購房發(fā)票以及購房合同。(復印房產證和購房合同及全款發(fā)票)
3、《房屋登記查詢結果證明》必須為橫版
4、入戶人員提供該小區(qū)物業(yè)出具的入住證明
5、申請人入戶申請書,并說明無雙重戶籍身份,親筆簽名并留下聯系方式
6、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
7、入戶人員填寫入戶申請表
新生兒報戶所需材料
1、新生兒出生醫(yī)院證明(原件、復印件)
2、父母雙方的戶口本,居民身份證和結婚證(原件,復印件)
3、凡是婚內新生嬰兒申報戶口超過時間1年的,除需提供以上證明外,還需出具嬰兒母親生產時所在醫(yī)院的分娩證明或案例病例檔案復印件(加蓋醫(yī)院行政公章或檔案查詢章)
注: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,需要調查的15個工作日辦結
辦理夫妻投靠所需材料
1、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結婚證原件以及復印件。
2、申請人持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證明。申請人在農村居住的,提供宅基地證明或土地證或村委會開具的宅基地使用證明,若購買商品房,需出具房產證或購房合同,全款發(fā)票原件以及復印件
3、居住證明。申請人戶籍在農村的,由村委會出具被申請人在該村居住的證明,申請人戶籍在小區(qū)的,由物業(yè)辦出具被申請人在該小區(qū)居住的證明
4、申請人入戶申請書,并聲明雙重戶籍身份,并留下聯系方式
注:入戶人員1寸彩色證件照2張,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。
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
1、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身份證,戶口本,結婚證原件以及復印件,被申請人身份證(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)、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
2、申請人入戶申請書,并聲明無雙重戶籍身份,并留下聯系方式
3、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親屬關系證明(出生證或能夠體現親屬關系的戶口本、戶籍底冊)
4、申請人持有合法的固定住所證明。申請人在農村居住的,提供宅基地證明或土地證或村委會開具的宅基地使用證明,若購買商品房,需出具房產證或購房合同,全款發(fā)票原件以及復印件
5、被申請人入住證明(在農村居住的由村委會出具,在小區(qū)居住的由物業(yè)辦出具)
6、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(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)
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材料
女性公民年滿55周歲,男性公民年滿60周歲
1、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身份證,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
2、申請人入戶申請書,并聲明無雙重戶籍身份,并留下聯系方式
3、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親屬關系證明(能夠體現親屬關系的戶口本,戶籍底冊或公證處公證書)
4、申請人持有合法的固定住所證明。申請人在農村居住的,提供宅基地證明或土地證或村委會開具的宅基地使用證明,若購買商品房,需出具房產證或購房合同,全款發(fā)票原件以及復印件
5、被申請人入住證明(在農村居住的由村委會出具,在小區(qū)居住的由物業(yè)辦出具)
6、對于已經申領過人社部門頒發(fā)的退休證等證明文件的,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市區(qū)外居民,要提供人社部頒發(fā)的退休證等證明文件。
7、入戶人員1寸彩色證件照2張
注:若被申請人系外地市農村戶籍人口,要提供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出具的村民身份證明,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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